<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报告
        2021年beat365体育官网平台_365bet体育投注_彩票365手机版官方下载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7-29  作者:  新闻来源:本网  【字号: | |
           2021年beat365体育官网平台_365bet体育投注_彩票365手机版官方下载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7日在beat365体育官网平台_365bet体育投注_彩票365手机版官方下载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beat365体育官网平台_365bet体育投注_彩票365手机版官方下载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beat365体育官网平台_365bet体育投注_彩票365手机版官方下载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修文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全面依法治县取得历史性成就。五年来,在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最高人民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决落实县委历次会议重要部署,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紧紧围绕“让党委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主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修文、法治修文建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围绕中心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起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195人,盗窃、抢劫等侵财犯罪599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247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坚决遏制网络犯罪高发态势,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开设赌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123人,不让网络空间成为违法犯罪的温床。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检察专项活动,监督纠正剥夺政治权利执行违法30人,严防仍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的罪犯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们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办案原则,一方面,用好雷霆手段严厉打击,共批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7人,起诉33人,批捕恶势力犯罪17人,起诉27人,及时移送“保护伞”线索4件。依法 “打财断血”,提出财产处置意见55条,涉及金额98.9万元,推进行业清源,针对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0件,促进长效常治。另一方面,以对法律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担当精神,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依法对定性失当的16名犯罪嫌疑人改变定性,牢牢把住涉黑恶犯罪的定罪关口。先后获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集体二等功、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表彰。

          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监检衔接,受理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9人,起诉49人,成功办理了县农投公司董某某、林某某、杨某某等人系列贪腐案。依法履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职责,先后立案查办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法官喻某某、李某某等四人民事枉法裁判案,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贾某某徇私枉法、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案等审判人员职务犯罪5人,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等表彰。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洗钱等危害金融安全犯罪24人,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与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全力维护金融安全。为脱贫攻坚助力,完成结对帮扶贫困户30户95人,起诉制售假劣农资、侵吞扶贫资金、恶意欠薪等犯罪4人,向12个贫困户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办理涉脱贫攻坚案件6件6人,对嫌疑人系贫困户的轻微刑事案件决定不起诉3人,惠及困难群众200余人。为秀美修文添彩,在县河长办挂牌成立检察工作室,与黔西县检察院建立跨流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搭建水资源保护协作新平台,提起全省首例“碧水润家园”专项行动行政公益诉讼案,有力助推沙溪河流域露天烧烤整治。起诉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犯罪62人,与行政机关建立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等制度机制11个,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8件,督促修复和治理受损的生态资源,让违法者为受损的公共利益“买单”。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建立涉企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切实当好民营企业“娘家人”。起诉合同诈骗、强迫交易、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8人,依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受理审查起诉民营企业人员24人、依法不起诉10人,不诉率42%,较普通刑事案件高出5个百分点,为民营经济发展释放最大司法善意。办理涉企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0件,提出检察建议39件,进一步规范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为涉诉企业创造公平法治营商环境。办理涉企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8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办理涉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引导企业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在保护公共利益的同时,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在全县选任听证员23名,举办听证会30场,以听证解纠纷、促公正。与县司法局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选派24名干警担任全县12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共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35次。针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向8家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整改学校45所。形成了《关于在换届工作中推进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保护责任落实的专题报告》向县乡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报送, 并获县委领导批示肯定。

          积极融入依法战疫。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在县委坚强领导下,我们始终牢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依法战疫中践行初心使命、交好检察答卷。我们闻令而动,在抓好自身防控的同时,投入基层联防联控500余人次,参与统计、排查、劝返18000余人次。我们认真履职,建立涉疫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严厉打击“趁火打劫”“发国难财”等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办理涉疫刑事案件4件7人,及时打击犯罪、维护防疫秩序、促进社会稳定。

          二、站稳人民立场,在检察办案中践行司法为民

          倾情守护群众生活安全。依法守护食品药品安全,对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提起公诉33人。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针对辖区内商户未在“美团外卖”等平台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窨井盖缺失破损、消防通道被占用、集贸市场安全隐患等群众揪心事,共提出检察建议103件,推动整改商户91家、消除电力隐患89个、修缮窨井盖190个、整治小区消防通道10条、新建农村集贸市场大棚1个,以实实在在的检察履职践行为民办实事。

          扎实办好群众信访诉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心比心对待群众诉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努力让信访者信法。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网络新媒体平台、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受理群众诉求,落实群众信访件件回复制度,对97件来信来访及时办理,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推出检察长接访制度,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2件次。组织听证13件并开通网络直播,加强释法说理力度,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3件,发放救助金23.5万元,让群众感受更多司法关怀。

          爱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搭建专门办案组负责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多维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最低限度容忍”,批捕66人、起诉82人。实行对未成年被害人“最高限度保护”,探索建立未成年人 “一站式”办案场所,避免“二次伤害”。依法不批捕涉罪未成年人26人、不起诉19人、帮教73人,让迷途孩子浪子回头。延伸监督触角,坚决惩治监护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生而不养”等行为,办理撤销监护权案件4件,与民政、居委会形成最大合力,构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关注未成年人出行安全,办理电动车、道路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0件,用爱心书写检察“护苗”情怀。

          三、深化改革创新,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

          刑事检察不断优化。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持续贯彻检察新理念。共批捕1383人、起诉1989人,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453人,不起诉499人,在惩治犯罪的同时,着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可用尽用”,该制度2019年全面铺开以来,共适用896人,适用率89.1%,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6.4%,一审服判率96.7%,最大限度化解社会戾气。进一步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7人、撤案16人,纠正遗漏同案犯46人,对侦查活动提出监督意见37件。进一步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审判活动提出监督意见7件,提出刑事抗诉2件。进一步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49人,监督收监执行11人,深入推进监管场所监督,督促整改各类问题36个。

          民事检察稳步加强。受理民事申诉案件20件,办结19件。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1件,法院采纳41件。对审查认为正确的民事裁判,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5件,同步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引导服判息诉,维护裁判权威。监督支持法院依法开展执行活动,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人,提出纠正执行违法检察建议30件,法院采纳30件,共同推进解决“执行难”。大力整治虚假诉讼,排查民事虚假诉讼线索40余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采纳6件。

          行政检察提质增效。切实转变监督理念,推进监督公正司法和促进依法行政齐头并进。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9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0件,采纳10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9件,采纳20件。更加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10件。今年办理的一起行政复议案件,通过向当事双方释法说理,阐明争议,最终引导行政机关撤销行政决定,涉案企业撤回行政复议,实现案结事了政和。行政检察办案团队先后获得全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先进个人、全省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先进个人等表彰。

          公益诉讼检察发力深耕。深化公益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凝聚各方共识,形成多元保护格局。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6件,提起公益诉讼8件。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提出检察建议237件,回复采纳率96.6%,与行政机关协同发力,把绝大多数问题解决在诉前程序,督促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人防易地建设费等各类资金1.1亿元,修复被破坏的耕地、林地336.63亩。办理全省首例珍稀植物保护公益诉讼案,督促对县内珍稀植物挂牌保护,挽救濒危珍稀植物11种26737株,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省检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信平在本案专报上批示“很好,检察机关要为贵州大生态多做贡献”。积极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在全市率先探索消防、电梯、校园交通等公共安全领域案件,经验做法被市检院在全市推广。近年来,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先后荣获全省公益诉讼试点先进集体、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等荣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连续两年在全市业绩考评中排名第一。

          四、强化自身建设,着力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

          切实加强政治能力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通过政治轮训、集中学习、个人学习相结合,引导检察人员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切实筑牢政治忠诚,赓续检察事业的红色基因。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把巡视整改反馈意见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加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探索重大案件办理成立临时党支部制度,推动讲政治与强业务有机统一,互促共进。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司法责任制全面实施,形成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格局。遴选产生13名员额制检察官,划分检察辅助人员16名、司法行政人员3名,实现90%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明确权力清单,赋予检察官职权范围内独立对案件作出决定的权力,入额院领导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头办理各类案件698件。确保放权不放任,全面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共开展流程监控201次,案件质量评查1113件,全程、同步、动态监督检察办案。全面推进“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刑事检察“案-件比”从原来的1.69下降为1.11,压减不必要的办案程序1803个。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内设部门由15个精简整合为5个,搭建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专门办案团队9个。立足反腐败工作大局,按照不低于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25%划转编制,将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人员整体划转至县监察委员会,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着力提高专业能力建设。强化素能培养,举办、参加各类培训及业务竞赛等309次,覆盖2518人次,联合市内兄弟检察院开展联合培训、岗位练兵10余次。选派年轻干部参与大要案办理和援派任务,为干部成长搭建平台,在县委关心、帮助下,提拔任命副科级干部3人、16名干警完成职务职级晋升。坚持讲好检察故事,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检察内网、“两微一端”等宣传平台,及时宣传和报道检察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和新成效,信息、简报、调研等共被市级媒体采用74篇、省级媒体采用48篇、国家级媒体采用7篇。深入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按照“强基固本、能力提升、品牌塑造”的建设规划,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共获得县级以上集体表彰13个、个人荣誉25人次。

          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启动以来,我们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进行自我革命,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以学习教育为引领,切实把好全体干警思想“总开关”,扎实补足精神之钙。紧盯“六大顽瘴痼疾”,收集个人事项自查报告表95份,开展谈心谈话109人次,适用“自查从宽”政策3人。深入开展组织查处,综合运用智能化排查、重点案件评查等手段累计排查案件5994件次,适用“被查从严”政策2人,整改落实问题案件336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18件。全力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各类制度机制24个,扎紧检察权运行的制度“笼子”。

          五、自觉接受监督,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民生资金专项监督、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公益诉讼等重大工作开展情况,严格落实审议意见,根据审议意见改进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邀请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听证等活动124人次。派员认真听取两会期间各代表团代表提出的讨论意见和建议,坚持重在办理,逐一报告落实情况。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不断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调研、协商活动,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强化与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邀请3名政协委员担任检察听证员,监督检察办案,推进检察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与工商联建立民营企业保护联系协作机制,协同做好改善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案件质量评查、法律文书宣告送达等活动9次,全面推行检察听证制度,以检察听证会的方式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检察办案,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工作机制,认真听取、认真对待律师意见建议。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1547条,确保检察权在“放大镜”和“聚光灯”下依法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刚刚过去的一年是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也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时光无形,奋斗有迹,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最关键在于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最重要在于主动融入大局,自觉担当作为。五年来,县人民检察院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体现在顾大局、促发展、保稳定上,特别是在新冠疫情特殊背景下,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上述成绩,既是全院干警众志成城、奋力拼搏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更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与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还不相适应。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参与促进社会治理的自觉性精准性实效性还有差距,一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效果不够好,一定程度影响了服务的成色;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还不够充分。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规范监督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质量和效率离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差距;三是基层基础还比较薄弱。能力素质跟不上的问题较为突出,司法理念转变不到位,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短缺,办理民商事、金融、网络等领域案件的能力不足,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有待提升。问题是发展的契机、前进的动力,我们将努力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书写好新时代检察答卷。

          今后五年及2022年工作安排

          任时代变迁,唯初心不渝。2021年6月,党中央在历史上首次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党中央《意见》),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今后五年,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把党中央《意见》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起案件办理中。聚焦全县“一个高于、三个提升、五个示范、十个翻番”的奋斗目标,奋勇争先、埋头苦干,紧紧围绕“强省会”中心大局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坚持不懈抓落实、提水平,努力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更好、城乡建设更美、生态环境更优、文化引领更强、民生三感更足的新修文建设。

          (一)更加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坚持一切检察工作做到“从政治上看”,牢牢把握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

          (二)更加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我县“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主动担当,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精准对接司法需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紧紧围绕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力服务“强省会”中心工作,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深入推进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完善监检衔接机制,依法严惩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

          (三)更加务实提升法律监督品质。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把“四大检察”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刑事检察要进一步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积极开展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监督,坚决维护司法公正。民事检察要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运用好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抗诉等监督方式,坚持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并重。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探索建立联合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全面提升民事检察监督效能。行政检察要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从监督行政诉讼活动入手,进而审视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合法性,不断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公益诉讼检察要坚持把诉前程序作为实现维护公共利益目的的最佳司法状态,把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程序解决,规范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做公共利益最坚定的“扞卫者”。

          (四)更加从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落实严管就是厚爱。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强化打基础、利长远的战略思维,以解决“人”的问题为关键,抓实检察队伍的检察理念、素质能力建设,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办案,落实司法管理责任,发挥好领头雁、主心骨作用。严格落实检察人员考核工作,真正考出差距、评出优劣,把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晋升、调整职务职级的重要依据,强化正向激励,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修检铁军。

          2022年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修文建设。统筹发展与安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严惩“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犯罪,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网络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切实保障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网络安靖。主动适应犯罪结构变化,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大查办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力度,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二)着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把体现人民至上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办案全过程,加大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领域办案力度,持续推进“守护美好生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促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实群众来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等为民实事,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让人民群众感受更多司法温暖,获得感成色更足。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送法进乡镇(街道)、进企业、进校园,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三)着力深化检察改革。持续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全面发展。健全制约监督体系,定期研判业务数据,以“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为抓手,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快未成年人“一站式救助中心”建设等改革。加快智慧检务体系建设,确保大数据应用与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各位代表,高质量发展需要高水平法治保障。当前,我们正置身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县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优质的检察履职为全面建设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秀美新修文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有关名词解释

          “四大检察”“十大业务”:2019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系统性、整体性重构,形成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对应“四大检察”,又重组了“十大业务”,分别为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在立法上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该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一项诉讼制度。该制度对于依法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繁简分流、提升诉讼质量效率、完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少捕慎诉慎押:2020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集中分析了刑事犯罪20年来的变化:严重暴力犯罪及重刑率下降,反映了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收获实实在在的安全感;新型危害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上升,表明社会治理进入新阶段,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内涵有新的期待。2020年1月,全国检察长会议正式提出少捕慎诉慎押要求,逐步形成检察司法理念并努力践行,此后得到中央政法委采纳肯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既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又要把握少捕慎诉原则。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少捕慎诉慎押从刑事司法理念上升到刑事司法政策。

          “案-件比”评价体系:“案-件比”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初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概念,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该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件比”中“件”数越高,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时间越长,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低,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差。最优“案-件比”是1:1。

          “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实施《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文件统称“三个规定”。

          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的有力抓手,检察机关坚持“需听尽听”,把有争议的案件摆出来,通过组织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与人意见,让更多的人听当事人诉求、现场评理,既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可以为检察机关作出案件处理决定提供参考,推进司法公正。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指通过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使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得到实质性的处理,使行政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当事人不再申请启动新的法律程序。

          “一站式”办案区:是指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建立的集未成年被害人接受询问、生物样本提取、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于一体的“一站式”取证、救助场所。依托“一站式”办案场所,可以实现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询问被害人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等功能,切实提高一次询问比例,避免和减少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行政非诉执行: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后,行政相对人既不申请复议,亦不起诉,又不自动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准予执行或不予执行的裁定后,在准予执行的情况下通过执行程序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得以实现的制度。

          

        beat365体育官网平台

        beat365体育官网平台_365bet体育投注_彩票365手机版官方下载

        beat365体育官网平台

        beat365体育官网平台_365bet体育投注_彩票365手机版官方下载

        ·beat365体育官网平台_365bet体育投注_彩票365手机版官方下载人民检察院简介
        ·组织机构情况
        ·beat365体育官网平台_365bet体育投注_彩票365手机版官方下载人民检察院2022年第3季...
        ·beat365体育官网平台_365bet体育投注_彩票365手机版官方下载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
        ·beat365体育官网平台_365bet体育投注_彩票365手机版官方下载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
          案件信息公开 更多>>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付京决定逮捕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冉茂文决...
        ·贵阳市检察机关依法对刘显明...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刘明决定逮捕
        ·被告人袁仁国受贿案一审宣判
          知行检苑 更多>>
        ·监督落实未保法 联动保护未成年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beat365体育官网平台_365bet体育投注_彩票365手机版官方下载人...
        ·beat365体育官网平台_365bet体育投注_彩票365手机版官方下载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
        ·beat365体育官网平台_365bet体育投注_彩票365手机版官方下载人民检察院开展“七一...
        ·beat365体育官网平台_365bet体育投注_彩票365手机版官方下载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beat365体育官网平台_365bet体育投注_彩票365手机版官方下载阳明大道    电话:0851-82322161    邮编:5502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