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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法“五举措”提升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
        时间:2020-01-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1月7日,全省检察机关理论研究年会暨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座谈会在兰州召开,酒泉市人民检察在会议上作工作经验交流,酒泉市院、玉门市院被省院评选为“2019年度全省检察建议工作优秀组织奖”,党组书记、检察长俞新民牵头撰写的论文被省院评选为二等奖。 

         

         

          聚焦监督重点   创新监督方法 

          五举措检察建议的质量和效果 

            

          近年来,酒泉市检察机关聚焦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法,以“五举措”为抓手,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警示、预防、督促、规范作用,在促进社会综合治理、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积极发挥检察建议的功能优势 

          全面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推动两级检察院运用检察建议实现法律监督职能。酒泉市院充分认识到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建议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在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推动社会治理水平提升等方面作用更加凸显。两级院将检察建议适用于诉讼和非讼领域,发挥检察建议灵活、简便又兼有法律、检察司法权威保障等功能优势。市院及时转变自侦权转隶后的检察工作新思路,调整工作重心,通过检察建议这一有效监督方式,进一步规范监督行为,高监督效率,优化监督效果,形成检察建议与抗诉、纠正意见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监督格局,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2017年两级院共发出检察建议68件,2018年共发出检察建议135件,同比增加98.2%;2019年共发出检察建议312件,同比增加131.1%,检察建议制发量大幅上升。 

          二、严格制发规范,提升检察建议的质量和刚性 

          酒泉市检察机关把规范应用检察建议作为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手段,注重解决对检察建议作用认识不足、制发不规范、整改落实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认真贯彻严格依法、准确及时、必要审慎、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通过履行检察职能、办理案件或者其他法定途径发现、搜集检察建议线索,依照法律规定和《检察建议工作规定》正确适用检察建议方式和类型;运用调查核实权,全面搜集证据,准确认定事实,审慎启动检察建议程序,重点是找准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操作性较强的改进措施,严格落实各环节把关责任,强化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确保检察建议的时效性和实际效果。强化前期调查研究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扎实做好调查取证,深入进行论证,灵活运用检察智慧,保证检察建议依法有据、质效并优。牢固树立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建议权的理念,做到办一个案件,了解一个领域,解决一些问题同时,进一步规范流程细节,探索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实现从线索受理、立项、调查核实、制发、跟踪回访、效果评估和结案归档的流程化。突出督办落实,加强与发案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及时跟进发案单位整改落实,不定期进行回访,确保发出的每一份检察建议都能够收到“有发必行、有行必果”的良好成效。2019年发出的312件检察建议,已回复整改300件,回复率为96.15%,还有12件跟踪督办中。 

          三、注重共赢,全面形成社会综合治理合力 

          酒泉市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工作中,注重推动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注重以平等的姿态与被建议单位沟通,从有利于被建议单位良性发展的角度提出检察建议,运用被建议单位易于接受的方式跟踪落实检察建议,增强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的理解、认同和配合。寻求应对和解决对策,主动向相关领域专家咨询,提高检察建议的精准性。通过积极向相关行业系统发出治理类案普遍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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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建议,形成社会综合治理合力,提高社会治理能力,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如肃北、阿克塞等院针对动物检疫检验当中存在的问题,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有效解决了生鲜牛羊肉不检、脱检、漏检导致肉制品市场混乱的问题;肃州、玉门、金塔等院关注民生热点,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校园周边“五毛食品”、网络食品等食品安全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严格依法履职,解决了监管缺位的问题。通过及时运用检察建议,两级院先后解决了一些政府解决了多年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实现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和公共利益依法保护的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四、注重监督整改,努力实现检察建议“三效”统一 

          酒泉市检察机关立足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通过“司法办案+行政监管”的有机结合,催生合力,达到“一扫一片”的功效,大大增强了法律监督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辐射面、影响力和前瞻性。如敦煌市院在办案中发现某新能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购买、储存、使用高纯度甲醇18吨,因甲醇属于危险化学品,挥发度高、易燃且有毒,存放地临近铁路沿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院通过向主管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妥善处置18吨危险化学品甲醇,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集中力量摸排隐患、开展危化品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敦促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和营业执照的核发监督管理工作。2019年7月15日,该案例在《检察日报》标题为《18吨危化品被妥善处置——敦煌市院检察建议助推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整顿》作了报道。 

          五、突出业务培训和激励,提升检察建议工作水平 

          “打铁还需自身硬”,两级院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全面推进业务培训工作,将检察建议工作相关知识学习、培训纳入到日常业务学习和培训中,通过专业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研修、业务竞赛、考核评比等措施,提高检察干警发现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治思维分析、提出对策的能力,以及运用准确语言、清晰逻辑进行说理的能力,不断提升检察建议工作水平。同时,全面落实激励机制。市院对全市两级院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对质量差、效果不好的检察建议进行通报批评,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措施;对检察建议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激励、鞭策两级院各业务部门及干警切实做好检察建议工作。市院先后对4个单位授予先进集体称号,1名个人被表彰为先进个人,4名办案人员荣立个人三等功,6个办案组被授予精品案件办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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