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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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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威宁县检察院举行检察长特别奖颁发仪式,对2022年度获得最高检、省院和市院典型(优秀)案例、优秀检察理论调研等的办案团队和个人进行奖励,其中朱某某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立案监督案例,该办案团队获得检察长特别奖6000元。
威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特别奖是对业绩考核和评先选优制度的重要补充和完善。其奖金来源于检察干警绩效考核奖年终部分的统筹再次分配。在遵循省检察院制定的《贵州省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和市院考核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年初即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规定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特别奖励。其设立意义在于鼓励检察干警的持续努力付出,正向强化检察干警的优秀表现,通过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检察干警对绩效考核的认同感,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干警能动履职、奋勇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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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特别奖的设立,对检察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带来有益的探索和创新。一是创新业绩考核标准。检察长特别奖是绩效考核的补充和完善,在肯定能干、苦干的“老黄牛”精神基础上,又对从事专项性工作、取得特别优异成绩的干警作出适当的奖励,充分激发干警的创新动力,鼓励检察干警“有旗必扛、有杯必捧、有牌必争”。二是创新奖励方式方法。检察长特别奖的设立,采取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双重激励方式,对获得检察长特别奖的干警,通过通报表扬、发放证书及奖金的方式进行鼓励,其奖金来源于检察干警绩效考核奖年终部分的再次分配,既不挪用其他资金,也不占用其他经费,严格遵守相关财经纪律规定。三是创新奖励项目范围。检察长特别奖的设立,主要针对获得上级检察机关采用的典型(优秀)案例、优秀理论文章、目标考核成绩优异及特色工作等,无论是部门领导还是普通干警,也无论是员额检察官还是检察辅助人员、行政人员或者书记员,均纳入奖励范围,通过鼓励大家比成绩、找差距、增干劲,在全院形成积极向上、精钻业务、奋发作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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